商標種類

商標

一般商標。

團體商標

具有法人資格的公會、協會或其他團體,為指示其會員所提供之商品/服務之標識。

證明標章

用以證明他人商品/服務的特定品質、精密度、原料、製造方法、產地或其他事項的標識。

團體標章

具有法人資格之公會、協會或其他團體,為表彰其會員之會籍之標識。

基本概念

權利期間
自註冊日起算每期10年(每期須於官方期限前完成延展申辦程序)。
是否允許一案多類申請?
可。
是否有審查前公告?
無。
審查期間
自申請日起約5~8個月。
公告異議期
自公告日起30天。
繳交註冊費
無。
核發註冊證
官方會於相關程序完備後核發電子形式註冊證,亦可付費申請紙本證書。
未使用撤銷規定
連續3年未使用。
以下新制度於2021/12/27之後始可開始受理:
  1. 記錄刪除程序 (Expungement proceeding)
    須於註冊後起第3年至第10年間提出。但自2023/12/27起,任何案件註冊滿3年後均可提出,不受10年內的限制。
  2. 舉發程序 (Reexamination proceeding)
    須於註冊後的第1個5年內提出。
提交使用宣誓
需提交。

階段程序

一、申請階段
(一) 新案申請提交文件
商標
  • 商標圖樣
  • 委任書
  • 使用證據及宣誓書(僅申請基礎為「在美國已使用」之案件需提交)
  • 外國註冊證(僅申請基礎為「以外國已註冊案」之案件需提交)
團體商標
  • 商標圖樣
  • 委任書
  • 團體商標使用規範書
  • 使用證據及宣誓書(僅申請基礎為「在美國已使用」之案件需提交)
證明標章
  • 商標圖樣
  • 委任書
  • 證明標章使用規範書
  • 使用證據及宣誓書(僅申請基礎為「在美國已使用」之案件需提交)
團體標章
  • 商標圖樣
  • 委任書
  • 團體標章使用規範書
  • 使用證據及宣誓書(僅申請基礎為「在美國已使用」之案件需提交)
二、審查階段
(一) 答辯提交文件
商標 團體商標 證明標章 團體標章
毋需提交。
三、領證階段
(一) 領證提交文件
商標 團體商標 證明標章 團體標章
除了以下兩種申請基礎,其餘毋需提交 :
  1. 若以「意圖在美國使用」為申請基礎:使用證據及宣誓書。
  2. 若以「外國註冊案」為申請基礎且申請時並未提交:外國註冊證(若非為英文則需附上英文翻譯)。
四、維權階段
使用宣誓最早可起繳日
註冊日起第5年。
使用宣誓官方期限日
註冊日起第6年。
使用宣誓是否有寬限期?
有。
(一) 使用宣誓提交文件
商標 團體商標 證明標章 團體標章
  • 委託書
  • 宣誓書
  • 使用證據
延展最早可起繳日
商標權利期滿前1年。
延展官方期限日
註冊日起每10年。
延展是否有寬限期?
有。
(二) 延展提交文件
商標 團體商標 證明標章 團體標章
  • 委託書
  • 宣誓書
  • 使用證據
C2022.05.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