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專利性不等於可實施性(Freedom to Operate, FTO),為何產品明明擁有專利卻被告侵權?本片以2個例子告訴您何謂FTO,以及FTO的3W(Why, When, Where)1H(How)。
向臺灣智慧財產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,必須經過哪幾個審查階段?過程中可能接獲哪幾種官方通知結果?回覆官方可採行的方式與應注意的時限又是如何?本片以簡要流程圖向您進行說明。
專利三要件,又稱專利三性,是發明能否取得專利權之必要條件,分別為:產業利用性、新穎性與進步性。進步性,又稱非顯而易見性,與新穎性之差別,常為發明人在申請專利時所困擾。本片以簡單事例來解釋何謂專利三要件。
考量到市場上有許多變動因素,商標權人不可能「永不止息」地將商標使用在「所有」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,所以USPTO會在商標權人提交【使用宣誓】時,隨機施行「商標查核(Audit)」。
Amazon Brand Registry服務,對於防堵侵權的盜版行為,以及增加平台曝光率等等,有相當大的助益。而要取得Amazon Brand Registry的資格,首要的工作就是及早啟動全球商標佈局的規劃。
判斷商標是否有『維權使用』於贈品之上,首先要判斷這個「使用商標」有無產生實質上商業或經濟的意義,還是只是為了使商標不會被廢止而虛偽的使用,若是如此,將被認定為沒有實際的使用。
申請商標時,如需指定服務的類別,必須具備「為他人提供服務」與「商業上的對價關係」兩個涵意。商標申請人尚需指定未來會使用到的服務類別,以避免日後未使用而被他方提出廢止的危機。